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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学报》编委会工作制度
2017-03-01 16:56   审核人: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文件《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教备厅[1998]3号)第九条之规定,《安顺学院学报》设立相应的编辑委员会(简称“编委会”)。编委会是学报编辑出版工作的学术指导机构,对学报编辑出版工作起指导、监督和咨询作用。

一、编委会的组成

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学术顾问组成

二、编委会入选标准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 各教学学院(教学部)主要业务负责人且须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副高职称并取得博士学位);

2. 各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且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副高职称并取得博士学位);

3.在本行业、专业领域造诣较深、业绩突出、享有较高声誉的专家。

三、编委会实行主任委员负责制

主任委员职责如下:

1.坚持正确的思想指导,把握办刊的政治方向;

2.负责编委会的全面工作,对学报工作进行指导;

3.主持召开编委会会议,研究解决编辑部工作中的问题及编辑出版中的重要事宜;

4.对稿件进行终审;

5.提名增补、免去编委会成员;

 

四、编委会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编辑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审定学报编辑方针和办刊宗旨以及编辑部的编辑出版计划;

3.定期检查指导编辑部的工作;

4.召开编委会会议,听取编辑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编辑部和委员们提出的有关编辑出版的问题,审查学报编辑、排版、印刷质量和出版发行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及时了解本学科或其他学科的科研动向,将有所发现和创新的稿件及时推荐给编辑部,为编辑部组稿、审稿提供信息。

五、编委会成员审稿职责

1.把好学术关,包括文章选题的科学性、创新性、新颖性、前沿性;

2.把好政治关,包括文章政治立场是否坚定,措辞是否合宜,价值导向是否积极等;

3.把好引用关,包括文章参考文献、注释引用的准确性、规范性及与文章本身的相关性;

4.审稿周期为一周,须将稿件及时返还学报编辑部。

六、编委会任期和全体会议

1.编委会每届任期四年,可连聘连任,如遇工作变动,可临时调整或增补成员。

2.每年召开一次编委会全体会议,若工作需要可另行安排召开。

 

 

                                                                学报编辑部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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