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

作者: 时间:2018-06-14 点击数:

(1998年2月17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教技厅[1998]1号印发)

为了加强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下称学报)的管理,进一步推动学报编排规范化,提高学报质量,促进学术交流,在1993年制定并实施的《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的基础上,根据新颁布的有关国家标准和法规,结合学报编辑实践,特制定本规范。

1 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学报的基本项目、结构和编排格式,适用于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也可供其他科技期刊参考。

2 引用标准与法规

GB 6447—86 文摘编写规则

GB 788—87 图书杂志开本及其幅面尺寸

GB 7713—87 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

GB 7714—87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GB 9999—88 中国标准刊号

GB 11668—89 图书和其他出版物的书脊规则

GB/T 3179—92 科学技术期刊编排格式

GB/T 13417—92 科学技术期刊目次表

GB 3259—92 中文书刊名称汉语拼音拼写法

GB/T 1.1—93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GB 3100~3102—93 量和单位

GB/T 7408—94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 3860—1995 文献叙词标引规则

GB/T 15834—1995 标点符号用法

GB/T 15835—199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GB/T 16159—1996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新闻出版署令 第12号: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 1991-06-05

新闻出版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 1992-07-07

3 版式

1)每种学报的版式应力求统一和稳定。

2)学报的开本采用16开,标准的幅面尺寸为210 mm×297 mm,但在过渡阶段即2000年以前,仍可使用188 mm×260 mm非标准开本。2种开本尺寸的误差均为±1 mm。

4 封页

1)封页包括封一(封面)、封二、封三、封四(封底)和书脊。

2)封面、封底的设计要反映学报的特征,著录必要的信息。

3)封页上各标识项(刊名除外)中的数字应采用阿拉伯数字,竖排书脊中的数字可采用汉字数字。

4.1 封面

1)封面设计应庄重、简朴、美观,力求稳定。

2)封面应标明:

a.中文刊名及其汉语拼音。中文刊名必须用规范的汉字;汉语拼音刊名也可标在封底或目次页。

b.国际通用文种(如英文等)刊名。

c.出版年份、卷次、期次。卷末期应注明“卷终”字样,也可将“卷终”置于目次页或版权页。

d.国际标准刊号。用不小于新5号字印在右上角,也可同时标明CODEN码。

e.主办单位全称(刊名已反映主办单位全称者可不标)。

f.条形码(也可印在封底)。

g.“增刊”、“××××特刊”或“××××专辑”。

4.2 封底和版权标识

l)学报的封底一般作为版权页。版权页标识内容如下

a.刊名。

b.刊期和创刊年份,发行范围。

c.卷次或年份、期次(也可标出总期次)、出版年月。

d.主办单位,主编姓名,出版者及其地址和邮政编码。

e.印刷单位。

f.发行者及邮发代号。

ISSN××××-××××

g.中国标准刊号。其通常格式为 ———————————,用不小于新5号字排印。

CN××-××××∕××

h.增刊批准号。

i.定价。

j.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2)公开发行的学报,其版权页还应以英文标明刊名及上述有关项目。

4.3 书脊

1)平装本书脊上应标明刊名、卷次、期号和出版年份。

2)对于边缘书脊,本条1)中的内容应印在封底紧挨订口不大于15 mm处。

3)书脊各项标识一般纵排。

5 目次页

1)目次页包含版头和目次表两部分。

2)每期学报应有中文目次页,公开发行的学报还应有英文目次页。

3)目次页的版头应标明刊名、出版年月、卷次、期次或同时标明总期次。

4)中文目次表应列出该期全部文章的题名、作者姓名和起始或起止页码;英文目次表可只列出主要文章的题名、作者姓名和页码。作者超过3人时也可只列前3人,后面加“等”字。

5)目次表中的各条目,可按学报中文章的顺序排列,也可分专栏排列。

6)分期连载的文章,应在目次表中的题名后加注“待续”、“续1”或“续前”或“续完”等字样。

7)简报、快报、消息报道等次要条目的编排,应与主要条目有所区别,可集中编排在主要条目之后。

8)中、英文目次页一般紧接封二专页编排,不编入正文页码;也可以编排在封二或封三上。目次页所在位置各期应相同,如必要变更,应从新一卷(年)的第1期开始。

6 学报的主体

学报中各篇文章的总汇称为学报主体(即除封页、目次页、总目次页或索引,以及与文章无关的广告、插页等之外的部分)。

6.1 页码和页眉

1)每卷或每期学报主体的页码,应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每期页数应基本稳定,每期的首页和翻开的右页都应为单数页码。

2)每篇文章应尽可能编排成连续页码;必须转页时,应在中断处加注“下转第×页”,在接页上注明“上接第×页”。每篇文章只宜转页1次,且不得逆转,也不允许由转页而导致接页上的文章产生再转页。

3)每篇论文篇首页的页眉应标明中、英文刊名(英文刊名过长者可按规定缩写),卷次、期号,出版年、月,其页次可用暗码。

4)非篇首页的页眉一般为:双页标明页码、中文刊名、出版年份或卷次;单页标明期次、作者(多于1人可略为第一作者,后加“等”)、题名(副题名可略去)和页码。

6.2 收稿日期

1)收槁日期指编辑部收到文稿的日期,必要时可加注修改稿收到日期。

2)收稿日期可排在篇首页的地脚,并用正线与正文分开;也可排在文末。

6.3 题名

l)题名应以简明、确切的词语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要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并有助于选定关键词。

2)中文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题名。

3)英文题名应与中文题名含义一致。

4)题名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词、字符、代号,尽量不出现数学式和化学式。

6.4 作者署名和工作单位

1)文章都应有作者署名,它是文责自负和拥有著作权的标志。

2)作者姓名署于题名下方,团体作者的执笔人也可标注于篇首地脚或文末,简讯等短文的作者可标注于文末。

3)英文摘要中的中国人名和地名应采用《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的有关规定:人名姓前名后分写,姓、名的首字母大写,名字中间不加连字符;地名中的专名和通名分写,每分写部分的首字母大写。

4)对作者应标明其工作单位全称(如“××大学物理学系”)、所在城市名及邮政编码。建议在作者单位项后面或篇首页地脚标注第一作者的年龄、性别、职称等信息。

6.5 摘要

l)论文都应有摘要(3 000字以下的文章可以略去)。摘要的编写应符合GB 6447—86的规定。

2)摘要的内容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一般应写成报道性文摘,也可以写成指示性或报道—指示性文摘。

3)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应是一篇完整的短文。一般不分段,不用图表和非公知公用的符号或术语,不得引用图、表、公式和参考文献的序号。

4)中文摘要的篇幅:报道性的以300字左右,指示性的以100字左右,报道—指示性的以200字左右为宜。

5)英文摘要一般与中文摘要内容相对应。

6.6 关键词

1)关键词是为了便于作文献索引和检索而选取的能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一般每篇文章标注3~8个。

2)关键词应尽量从《汉语主题词表》等词表中选用规范词——叙词,未被词表收录的新学科、新技术中的重要术语和地区、人物、文献、产品及重要数据名称,也可作为关键词标出。

3)中、英文关键词应一一对应。

6.7 分类号

1)为便于检索和编制索引,建议按《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对每篇论文编印分类号。

2)一篇涉及多学科的论文,可以给出几个分类号,主分类号应排在第1位。

6.8 引言

l)引言的内容可包括研究的目的、意义、主要方法、范围和背景等。应开门见山,言简意赅,不要与摘要雷同或成为摘要的注释,避免公式推导和一般性的方法介绍。

2)引言的序号可以不编,也可以编为“0”,不编序号时“引言”二字可以省略。

6.9 论文的正文部分

论文的正文部分系指引言之后、结论之前的部分,是论文的核心,应按GB 7713—87的规定格式编写。

6.9.1 层次标题

l)层次标题是指除文章题名外的不同级别的分标题。各级层次标题都要简短明确,同一层次的标题应尽可能“排比”,即词(或词组)类型相同(或相近),意义相关,语气一致。

2)各层次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小圆点“.”相隔,末位数字后面不加点号,如“1”,“2.1”,“3.1.2”等;各层次的序号均左顶格起排,后空1个字距接排标题。

3)各层次标题要醒目,其字体与非标题要有区别。

6.9.2 图

1)图要精选,应具有自明性,切忌与表及文字表述重复。

2)图要精心设计和绘制,要大小适中,线条均匀,主辅线分明。图中文字与符号均应植字,缩尺后字的大小以处于6号至新5号之间为宜。

3)坐标图标目中的量和单位符号应齐全,并分别置于纵、横坐标轴的外侧,一般居中排。横坐标的标目自左至右;纵坐标的标目自下而上,顶左底右。坐标图右侧的纵坐标标目的标注方法同左侧。

4)图中的术语、符号、单位等应与表格及文字表述所用的一致。

5)图若卧排,应顶左底右,即双页图顶向切口,单页图顶向订口。

6)图在文中的布局要合理,一般随文编排,先见文字后见图。图旁空白较大时,可串排文字。

7)插页图版可另编页码,且须在图版上方标识文章的题名和所在页码。

8)图应有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的图序(如仅有1个图,图序可定名为“图1”)和简明的图题。图序和图题间空1个字距,一般居中排于图的下方。

6.9.3 表

1)表要精选,应具有自明性。表的内容切忌与插图及文字表述重复。

2)表应精心设计,为使表的结构简洁,建议采用三线表,必要时可加辅助线。

3)项目栏中各栏标注应齐全。若所有栏的单位相同,应将该单位标注在表的右上角,不写“单位”二字。

4)表中的术语、符号、单位等应与插图及文字表述所用的一致。

5)表中内容相同的相邻栏或上下栏,应重复示出或以通栏表示,不能用“同左”、“同上”等字样代替。

6)表一般随文排,先见相应文字后见表。表旁空白较大时,可串排文字。

7)表若卧排,应顶左底右,即双页表顶向切口,单页表顶向订口。表若跨页,一般排为双页跨单页。需要转页排的表,应在续表上方居中注明“续表”,续表的表头应重复排出。

8)表应有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的表序(如仅有1个表,表序可定名为“表1”)和简明的表题。表序和表题间空1个字距,居中排于表的上方。

6.9.4 数学式和反应式

l)文章中重要的或后文要重新提及的数学式、反应式等可另行起排,并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序号。序号加圆括号,右顶格排。

2)数学式需断开,用2行或多行来表示时,最好在紧靠其中符号=,+,-,±,∓,×,·,/等后断开,而在下一行开头不应重复这一符号。

3)反应式需断开,用2行或多行来表示时,最好在紧靠其中符号→,=,⇄,+后断开,而在下一行开头不应重复这一符号。式中的反应条件应用比正文小1号的字符标注于反应关系符号的上下方。

4)化学实验式、分子式、离子式、电子式、反应式、结构式和数学式等的编排,应遵守有关规定;结构式中键的符号与数学符号应严格区别,如单键“—”与减号“-”,双键“═”与等号“=”等不应混淆。

6.9.5 量和单位

1)应严格执行GB 3100~3102—93规定的量和单位的名称、符号和书写规则。

2)量的符号一般为单个拉丁字母或希腊字母,并一律采用斜体(pH例外)。为区别不同情况,可在量符号上附加角标。

3)在表达量值时,在公式、图、表和文字叙述中,一律使用单位的国际符号,且无例外地用正体。单位符号与数值间要留适当间隙。

4)不许对单位符号进行修饰,如加缩写点、角标、复数形式,或在组合单位符号中插入化学元素符号等说明性记号,等等。

5)在插图和表格中用特定单位表示量的数值时,应当采用量与单位相比的形式,如l∕m,m/kg,c B/(mol·dm—3 )。

6)指数、对数和三角函数中的变量等,都是数、数值或量纲一的量的组合,如exp(W/kT),lg(p/kPa),sinωt。

7)不能把ppm,pphm,ppb,ppt,rpm等缩写字作单位使用。

8)词头不得独立使用,也不能重叠使用。如μm,不用μ;pF,不用μμF。

9)组合单位的分母中一般不加词头,一般也不在分子分母同时加词头。如kJ/mol不写成J/mmol,MV/m不写成kV/mm。

6.9.6 数字用法

(编者按:此处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T 15835—1995)冲突的地方,应以《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T 15835—1995)为准。)

l)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且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2)日期和时刻的表示。

a.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如1997年不能写成97年。

b.日期可采用全数字式写法,如1993-02-18或1993 02 18或19930218。

c.日的时刻表示采用GB/T 7408—94的规定写法,如15时9分38.5秒写成15:09:38.5或150938.5。

3)阿拉伯数字的使用规则。

a.计量和计数单位前的数字应采用阿拉伯数字。

b.多位的阿拉伯数字不能拆开转行。

c.对于计量和计数数字,小数点前或后若超过4位数(含4位),应从小数点起向左或向右每3位空出适当间隙,不用千分撇“,”。

d.阿拉伯数字不能与除万、亿和SI词头中文名称以外的数词连用。如1 800 000可写成180万;142 500可写成14.25万,不能写成14万2千5百;5 000元不能写为5千元。

e.纯小数必须写出小数点前用以定位的“0”。

f.数值的有效数字应全部写出,如“1.500,1.750,2.000”不能写成“1.5,1.75,2”

4)参数与偏差范围的表示。

a.数值范围:五至十可写为5~10;3×10 3~8×10 3,不能写成3~8×10 3。

b.百分数范围:20%~30%不能写成20~30%。

c.具有相同单位的量值范围:1.5~3.6 mA不必写成1.5 mA~3.6 mA。

d.偏差范围:(25±1)℃不写成25±1℃;(85±2)%不写成85±2%。

5)附带尺寸单位的量值相乘写为:50 cm×80 cm×100 cm,不能写成50×80×100 cm或50×80×100 cm3。

6)汉字数字的使用。

a.数字作为语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等必须用汉字书写,如二倍体、一元二次方程、四氧化三铁、十二指肠、十字接头、“九五”计划等。

b.相邻2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必须用汉字,数字间不加点号,如七八公里、五十二三岁等。

c.非公历的历史纪年和日期要用汉字数字,如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1860年11月2日)、日本庆应三年(1867年)、八月十五中秋节等。

6.9.7 外文字母的编排规则

应特别注意外文字母的正斜体、黑白体、大小写和上下角标的表示。

l)外文正体的常用场合。

a.计量单位和SI词头符号。

b.数学式中的运算符号和缩写号,如微分号d,偏微分号¶,有限增量符号Δ,变分号δ,极限lim,行列式det,最大值max等。

c.其值不变的数学常数符号:圆周率π,自然对数的底e,虚数单位i(电工中常用j)。

d.量符号中为区别其他量而加的具有特定含义的非量符号和非变动性数字符号角标,如势能EP,宏观总截面Σtot;转置矩阵AT等。

e.仪器、元件、样品等的型号、代号。

f.生物学中表示拉丁文学名的定名人和亚族以上(含亚族)的拉丁文学名。

g.用作序号的拉丁字母,如:附录A,附录B,附录C。

2)外文斜体的常用场合。

a.用字母代表的数、一般函数以及统计学符号等,如:x,y;△ABC;f(x);概率P,均数x。

b.量符号和量符号中代表量或变动性数字或坐标符号的角标字母,如体积V,雷诺数Re,能谱角截面砌σΩ,E,能量Ei(i =1,2,3),力的x方向分量Fx。

c.矢量和张量符号用黑斜体。

d.生物学中属以下(含属)的拉丁文学名。

e.化学中表示旋光性、分子构型、构象、取代基位置等的符号,如左旋l -,外消旋d l -,邻位o -,对位p -,顺叠构象sp -,双键的顺异构Z -,反式trans -等。

6.9. 8 化学元素与核素的符号

1)化学元素符号均为正体,且首字母大写。

2)核素的核子数(质量数)必须标注在元素符号的左上角,如14N不宜写成14氮或N14。

3)分子中核素的原子数应标注在核素符号的右下角,如14N 2。

4)质子数(原子序数)可在左下角注明,如82Pb。

5)对于离子态,应将离子价数和符号“+”或“–”标于右上角,如Mg2+和PO43-,不应写成Mg+2和PO4–3或Mg++和PO4―――。

6)对于电子受激态和核受激态,可用星号“*”表示于右上角,如NO*和110Ag*。

6.10 结论

1)结论是文章的主要结果、论点的提炼与概括,应准确、简明、完整、有条理。

2)如果不能导出结论,也可以没有“结论”而进行必要的讨论。可以在结论或讨论中提出建议或待解决的问题。

6.11 致谢

1)致谢是作者对该文章的形成作过贡献的组织或个人予以感谢的文字记载,内容要实在,语言要诚恳、恰当、简短。

2)致谢文字的字号或字体通常与论文的正文有所区别,并编排在参考文献表之前。

6.12 参考文献

[编者按:此处落后于《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故略去。应以《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为准]

6.13 附录

1)有些材料编入文章主体会有损于编排的条理性和逻辑性,或有碍于文章结构的紧凑和突出主题思想等,可将这些材料作为附录编排于全文的末尾。

2)附录的序号用A,B,C…系列,如附录A,附录B…。附录中的公式、图和表的编号分别用(A1),(A2)…系列;图A1,图A2…系列;表A1,表A2…系列。

6.14 注释

l)解释题名、作者及某些内容,均可使用注释。

2)能在文章内用括号注释的,尽量不单独列出;不随文列出的注释,标注符号应注在需要注释的词、词组或语句的右上角。标注符号可用加半个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1),2),…或剑号“†”。注释内容应置于该页地脚,并用正线与正文隔开。

3)属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的论文,应在篇首页的地脚注明基金项目的名称和代号。

6.15 文句和术语

1)文句要通顺、精练,符合语法规范。

2)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各学科的名词和GB 3102—93规定的量名称。新兴学科的术语及尚无通用汉译名的术语,应在第1次出现时加以注释或附原文。

3)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词,应在第1次出现时注明全词。

6.16 文字和标点符号

1)汉字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除特殊需要外,不得使用已废除的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汉字。

2)标点符号的用法应该以GB/T 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为准。根据科技书刊的习惯,建议:

a.句号用小圆点“.”表示。

b.省略号用2个三连点,其后不写“等”字;对外文字符只用1个三连点。

c.浪纹号“~”用于表示数值范围。

d.一字线“—”用于表示地域范围、走向、相关、递进等。

e.半字线“–”用于表示复合名词等。

f.外文中的标点符号应遵循外文的习惯用法。

3)外文的缩写和转行应遵循有关规则。

7 总目次和索引

1)每卷(或年)最后一期的末尾应有全卷(或全年)的总目次表。其版头应标明刊名、卷次及出版年。

2)中、外文总目次表可按每期目次先后排列,最好按学科分类编排。

3)有条件的编辑部应按GB/T 3179—92规定在每卷(或年)终期编印一两种索引,如分类索引、主题索引和作者索引等。

4)总目次或索引一般编印在卷(或年)终期的最后,应另编页码(不编入学报主体的连续页码)。

8 增刊和特刊

1)增刊是指正常刊次以外经期刊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出版物,其宗旨、开本、发行范围应同正刊一致。应在规定位置标明“增刊”字样。

2)特刊或专辑是指为了某种特殊需要或按照某一专题而编辑出版的学报,它可以是学报正刊,也可以是增刊。应在规定位置标注特刊或专辑名称。

3)增刊可以编入总目次和索引。

9 更改刊名

l)刊名应稳定,需要更改时应在本刊发出预告。

2)更改刊名,一般应从一卷(或年)的第1期开始,并在新刊出版的第1年内,于每期封面上标示原刊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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